C肝口服新藥申請今放寬 醫師提醒用藥原則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C肝口服新藥今年1月下旬有條件納入健保給付,且日前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修正第二階段給付資格,不再限定患者需曾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且失敗,而是放寬為僅符合F3(含)以上肝纖維化程度即可使用,符合人數約9100名,今日正式上路。
衛福部表示,C肝口服新藥申請條件今日起放寬。(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今年C肝口服新藥專款預算為20億元,原本預期1、2月提供2400人,3、4月提供2800人,但目前全台登錄人數卻未達目標,為了讓更多C肝病人儘速接受治療,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決定放寬健保給付條件,只要符合F3(含)以上肝纖維化程度,即使未曾接受「干擾素」合併「雷巴威林」治療也可申請。
新制於今日實施,不過,肝策會會長、醫師高嘉宏提醒,為了確保用藥安全,患者就醫時,要告知處方醫師完整的病史及用藥史,並定期接受肝功能與血液的檢測與追蹤,且用藥期間若出現疲倦、虛弱、食慾不振、噁心嘔吐、茶色尿、皮膚與眼白變黃(黃疸)、淺色糞便等異常症狀,應立即告知醫療人員。
根據健保署統計,至今日中午12點止,全台共111名患者符合條件、領到藥,醫院、診所分別有93人、18人,其中以台北榮總31名最多,其次是義大醫院13人、台北慈濟9人。